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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事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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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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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条件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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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一、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。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。三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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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程序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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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1要求提交申请材料;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;3许可决定;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;5监督履行车辆投入承诺;6配发《道路运输证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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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需提交材料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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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1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》;2负责人身份证明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;3已购置的,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;拟投入车辆的,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,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、类型、技术性能、投入时间等内容;4聘用或拟聘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;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;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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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收费标准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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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无收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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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依据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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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二章、第二节、第二十一条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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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机构(科室)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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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玛多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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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理地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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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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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公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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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周一至周五上午9︰00-12︰00,下午3︰00-6︰00,法定节假日除外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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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责任人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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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王建伟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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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联系电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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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0975-834506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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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投诉电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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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0975-8345062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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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办结期限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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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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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备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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